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7年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2026年度关于招标)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7年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MGITC-JL-2610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7年保安人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7.48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7年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对长春地区现有营业网点21家(营业部1家,支行20家),分行远程监控中心1处,提供安保服务。预计需要安保人员57人(含临时保安5 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
2.3服务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最高投标限价:23748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7年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 ,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7)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公安 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
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表(包括财务状况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当 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表(包括财务状况
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
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表(包括财务状况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承诺
书 。
3.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0授权人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