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一2027年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一2027年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25AS127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2027年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进出口公司内贸海运产品运输主体为玉米深加工产品,具体包括且不局限于氨基酸及玉米副产品,内贸海运运输量约为11万吨/年。其中广东区域占比51%,广西区域占比39%,其他区域占比10%。本次招标为建立入围内贸海运集装箱承运商库,选择入围承运商3-
8家。入围承运商在合作期间将采取月度考核,并建立淘汰机制,按照需求重新招标补充承运商,确保承运商库不少于3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注册资质,具备相应承运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9%);
3.2.船公司须提供自有船只的船东承运人证明、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代理企业须具备开展国内水路货运代理业务履约能力;若实际开展水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对应法定行政许可。
3.3投标人自有做拖车: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不自有拖车,委托第三方车队:提供正式合作协议,同时协议车队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2023年10月31日前注册成立);
3.4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要按照运输货物货值办理一切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各类风险的险种(提供证明或承诺);
3.6业绩要求:
3.6.1承运商必须具有集装箱运输业绩,且,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
30日运输额不低于300
万元(以合同、发票为准),同时具备专业的服务管理团队。(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
3.6.2提供近三年(2023-
2025年)具备玉米深加工企业集装箱运输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双方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依据),并有较强抵御运输风险的能力。
3.6.3具有玉米深加工行业产品集装箱运输业绩及经验优先考虑(提供双方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依据)。
3.6.4具有集装箱拖车或港口仓库资源的承运商优先考虑(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队协议、仓储库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辅助资料作为依据)。
3.6.5与船公司有运输价格协议或享受船公司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的承运商优先考虑(提供协议等相关辅助资料作为依据)。
3.6.6自有船只的船东承运人优先考虑。
3.7投标人须承诺,如获得本项目入围资格,同意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鸿成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世纪大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运输服务,并分别与三家单位签署合同;认可向招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
由上述三家单位共用,任意一家合同发生违约,均可按合同约定处置履约担保
。(投标文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投标予以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信誉要求:招标公告期内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官网截图。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2027年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6—2027年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项目供应商入围;
2.2项目编号:JXZ-25AS1270;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进出口公司内贸海运产品运输主体为玉米深加工产品,具体包括且不局限于氨基酸及玉米副产品,内贸海运运输量约为11万吨/年。其中广东区域占比51%,广西区域占比39%,其他区域占比10%。本次招标为建立入围内贸海运集装箱承运商库,选择入围承运商3-
8家。入围承运商在合作期间将采取月度考核,并建立淘汰机制,按照需求重新招标补充承运商,确保承运商库不少于3家。
2.4
入围家数: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家数为3-8家(入围的承
运商不足8家时,根据需求,将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入围的承运商须缴纳10万合同履约金。
2.5
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承运商与服务单位(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鸿成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世纪大成商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协议,具体以各自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为准。在服务期内,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一定能够获得供货业务;
2.6服务地点:德惠工业园区、长春兴隆山工业园区及甲方发运需求区域。
2.6服务单位: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投标人若入围中标,须同时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鸿成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世纪大成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提供本项目内贸海运集装箱运输服务,中标后与上述三家单位分别签订独立服务合同。本项目履约担保由中标人提交至招标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账户,履约担保由上述三家单位共同共用,中标人认可:针对任意一家服务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情形,招标人均有权按约定处置该履约担保。
2.6质量标准:
2.6.1入围承运商每月报一次各门点的门到门(或门到港、港到门)运价。
2.6.2将按照同一门点同一路径最低报价的承运商下发发运计划,计划要求承运商72小时内(或在要求的时限内)装箱出厂,若接收发运计划的门点中标承运商未按要求发运的,承运方将收回发运计划交由其他承运商执行发运,运费差由门点中标承运商予以承担。
2.6.3货物出厂至客户验收合格之间产生的包括但不局限集装箱进水、事故引发的产品损失等情况,损失由承运商承担;铅封完好情况下,破损由相应责任方承担,缺件由发运方承担。
2.6.4新增门点发运计划将由入围的承运商进行统一报价,按照同一路径最低报价的承运商执行发运计划。
2.6.5起运港免堆期不低于七天、目的港免堆期、免箱期要在报价时予先明确,且超期的计算费率要提前告知,若承运商能够适当延长起运港或目的港免堆期和用箱期的将优先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注册资质,具备相应承运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9%);
3.2.船公司须提供自有船只的船东承运人证明、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代理企业须具备开展国内水路货运代理业务履约能力;若实际开展水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对应法定行政许可。
3.3投标人自有做拖车: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自有拖车,委托第三方车队:提供正式合作协议,同时协议车队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2023年10月31日前注册成立);
3.4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要按照运输货物货值办理一切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各类风险的险种(提供证明或承诺);
3.6业绩要求:
3.6.1承运商必须具有集装箱运输业绩,且,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
30日运输额不低于300
万元(以合同、发票为准),同时具备专业的服务管理团队。(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
3.6.2提供近三年(2023-
2025年)具备玉米深加工企业集装箱运输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双方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依据),并有较强抵御运输风险的能力。
3.6.3具有玉米深加工行业产品集装箱运输业绩及经验优先考虑(提供双方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依据)。
3.6.4具有集装箱拖车或港口仓库资源的承运商优先考虑(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队协议、仓储库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辅助资料作为依据)。
3.6.5与船公司有运输价格协议或享受船公司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的承运商优先考虑(提供协议等相关辅助资料作为依据)。
3.6.6自有船只的船东承运人优先考虑。
3.7投标人须承诺,如获得本项目入围资格,同意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鸿成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世纪大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运输服务,并分别与三家单位签署合同;认可向招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由上述三家单位共用,任意一家合同发生违约,均可按合同约定处置履约担保
。(投标文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投标予以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信誉要求:招标公告期内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官网截图。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4.2缴纳招标文件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