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HZB-2026-57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2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天食小站稻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保安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026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点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026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点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天津注册投标人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须承诺执行“24 小时不间断值守”工作,保证在岗人员不少于 1 名,人员任职年龄 50 周岁以下,持有中级消控的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的合规劳动合同用工,且派驻的人员不得有犯罪记录。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评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提供信用报告,时间为报名后至开标前信用中国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无删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待审核通过后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