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四季度和 2027 年上半年宣传物资(食用油)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四季度和 2027 年上半年宣传物资(食用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Y-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四季度和 2027 年上半年宣传物资(食用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约 6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 1:食用油 5 升装; (002)包 2:食用油 1.8 升装; (003)包 3:高钙食用油 5 升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 1:食用油 5 升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002 包 2:食用油 1.8 升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003 包 3:高钙食用油 5 升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受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四季度和 2027 年上半年宣传物资(食用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四季度和 2027 年上半年宣传物资(食用油)采购
2、项目编号:HBFY-2026-01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5、标段划分:包 1:食用油 5 升装;包 2:食用油 1.8 升装;包 3:高钙食用油 5 升装。
6、供货要求: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送至指定点。
7、采购预算: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二、采购内容备注
序号 采购内容 备注
1 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等
餐桌上常见的食用油 要求市面常见品牌,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8、质量要求:必须是合格产品且生产日期均在最近六个月内。
9、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所投包的物资报出单价,该单价应包含货物的报价、包装费、上车费、运费、下车费、仓储管理费以及因质量不合格产生的退换货费用和其它一切费用。
10、结算方式: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各项物资所报单价予以结算,投标人应提供等额发票,付款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2:00 时,下午 15:00-17:30 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200 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届时请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未过期的身份证提交投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