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 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T-CG-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0.36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创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人员服务: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清雪劳务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手),负责指定区域(行车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等)的清雪、扫雪、除冰、装车等作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2026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公司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特定资格条件:
1.作业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清雪规模相适应的清雪作业能力、劳务组织能力和专业管理人员,能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清雪劳务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手);
2.设备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行配载铲车、清雪车等清雪作业设备的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清单,并承诺设备状况良好、证照齐全、保险有效。
3.人员保障要求:投标人须为清雪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按月足额支付清雪人员工资,并承担作业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清雪人员由投标方自行招聘、培训上岗。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劳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 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
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或书面承诺);
4.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处罚期内;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上述渠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兼中,投标方可对 1 个或 2 个标段投标,具体见招标公告及补充条款。;
(0022026年冬清雪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公司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特定资格条件:
1.作业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清雪规模相适应的清雪作业能力、劳务组织能力和专业管理人员,能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清雪劳务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手);
2.设备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行配载铲车、清雪车等清雪作业设备的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清单,并承诺设备状况良好、证照齐全、保险有效。
3.人员保障要求:投标人须为清雪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按月足额支付清雪人员工资,并承担作业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清雪人员由投标方自行招聘、培训上岗。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劳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 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
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或书面承诺);
4.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处罚期内;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上述渠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兼中,投标方可对 1 个或 2 个标段投标,具体见招标公告及补充条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标书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