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审计服务项目
(关于项目招标公告)朝阳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DFA-CS09-DL-2026182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朝阳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审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合作经济联合社。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控制资金:75万元(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此金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审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审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4.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a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冲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比选文 件售价:现金5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 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