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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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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DWZB-202608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600631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预估规模含税金额1706006.31元,不含税金额1509740.10元,税率1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000)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求:2.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3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5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本项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同类项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

签字与盖章页)。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自有用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宣告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项目经理(非常重要),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含可编辑的版本及盖章的扫描件)等资料按要求提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完成投标报名。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湖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湖北

七、其他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SJ-DWZB-2026081),招标人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预估规模含税金额1706006.31元,不含税金额1509740.10元,税率13%

1.2采购内容: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智慧园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主要为管理服务器、安防监控管理平台、存储盘阵主机、存储设备、视频解码器、视频系统设备、电梯网桥半球摄像机、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网络彩色半球摄像机、网络彩色枪型摄像机等,具体见采购清单。

1.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供货周期: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分批完成供货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网络摄像机、存储盘阵5年,其余设备质保期为3年。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509740.1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7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后审。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

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白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5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项,

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自有用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