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总体策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总体策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ZB0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总体策划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9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总体策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总体策划)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注①因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②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到期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须提供相关公告或通知等证明材料。③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已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韩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