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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教务辅助和教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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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招标)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教务辅助和教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教务辅助和教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10000元,招标人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教务辅助和教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教务辅助和教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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