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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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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62119FW00080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负责建筑红线以内公共区的设施管护、保洁服务,餐饮、会议管理、物业管理

2.3服务期限:2026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25日

2.4服务地点:光大银行大庆分行本部及所辖11家营业网点区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预算金额:280.54万元/年(含税),3年合计841.62万元(含税)。具体预算金额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最高投标限价:280.54万元/年(含税),3年合计841.62万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报价处理。

2.9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书)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0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ourt.gov.cn/wenshu.html)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要求授权代表为公司正式员工,近三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含五险)证明。)(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承诺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2)承诺书: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13)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开标大厅。

5.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含五险)证明。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文件第 5.2 条要求完整提交对应身份及授权、社保佐证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当场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