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07-05-04A-2026-D-F-E27210),已由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
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申请交易所市场信用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
债券等交易所市场信用债券)选取承销商。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6中标单位家数:1家。
2.7合同履行期限:自与中标人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就本项目相关的债券
履行清偿义务日止。若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未取得深圳交易所或上海交易所的发债批复,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递延至综合评分第二名。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
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7投标人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时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注意事项
4.1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6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5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5招标文件费用:
5.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
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
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
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间)为2026年10月30日
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