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JH【2026】-DLGK04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拟处置不良资产债权清算价值分析服务:(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已依法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目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丹阳市
(三)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成功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
(五)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只开收据),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丹阳市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