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街道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街口街道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YTD-2026ZBDL-09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街口街道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45.34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45.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街道法律顾问;(002)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街道法律顾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002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11月19 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TD-2026ZBDL-093
2.项目名称:新街口街道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45.34万元:01包:30.34万元;02包:15万元
5.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包街道法律顾问:合同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 核、重大事项法律意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02包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 务: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法律意见、线上咨询、驻场服务、专项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领取文件人为授权代理人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自拟,但须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书须明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授权事项须包含针对本项 目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领取文件人为 法定代表人时请㨵带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3.售价: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