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划展览馆文化形象体系及视觉延展设计研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规划展览馆文化形象体系及视觉延展设计研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PT20261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规划展览馆文化形象体系及视觉延展设计研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万元(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规划展览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以“十五五”规划为指引,结合城市文化和城市文脉,设计场馆专属文化IP形象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开发制作系列文创产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规划展览馆文化形象体系及视觉延展设计研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规划展览馆文化形象体系及视觉延展设计研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e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