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2027年度许昌市分行 办公大楼及各一级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2027年度许昌市分行
办公大楼及各一级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2027年度许昌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各一级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2026-许昌市分行-综合管理部-009)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和估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许昌市分行办公大楼、魏都区支行、建安区支行、长葛市支行、禹州市支行、鄢陵县支行、襄城县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服务期为1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标段 采购内容 估算金额
一标段 许昌市分行办公大楼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27.5万元
二标段 魏都区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7万元
三标段 建安区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12.5万元
四标段 长葛市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14万元
五标段 禹州市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13.5万元
六标段 鄢陵县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13万元
七标段 襄城县支行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12万元
采购估算金额合计 99.5万元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磋商。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磋商对象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磋商对象(含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采购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采购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采购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相关信息”)。磋商对象应保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采购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采购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采购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采购人相关信息。若因磋商对象造成采购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磋商对象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5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磋商对象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2下载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下载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