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崇左市分行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崇左市分行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崇左市分行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且(标包2)(第2次招标)(招标编号:GXTFZB-2026-YZ-0800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崇左市分行辖内机构2026-2028年的保洁、食堂餐饮、驾驶等物业服务。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生效时间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入围2家供应商(主选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据实结算。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采购仅采购1个标包:
标包号市分行预算金额(万元)服务范围2崇左58.90凭祥市支行、宁明县支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2.1.3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2.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7.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1.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8与招标人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招标人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招标人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招标人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9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2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2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5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招标项目。
4.6投标人仅能中标本项目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人已在本项目标包1(南宁市分行)成为主选中标人,则不得参与本标包投标。
4.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6.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