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6年中药颗粒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6年中药颗粒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6年中药颗粒开发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谈判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6年中药颗粒开发项目最高限价:32.7万元(含税)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序号项目内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对选定的中药材进行采购并进行真伪鉴别、小样制作,并根据反馈进行不少于3轮的样品迭代优化,在保障感官的1湿法制粒前提下对影响颗粒上机使用的圆度、粒径、流动性等进行优化。对升级后的定型颗粒进行公斤级批量加工,提供滤棒厂进行滤棒试验。对选定的3种中药材进行采购并进行真伪鉴别,分别进行小样制作,根据反馈进行不少于3轮样品迭代升级,在保2冻干法制粒障感官的前提下对影响颗粒上机使用的圆度、粒径、流动性、堆积密度等进行优化。对升级后的定型颗粒进行批量加工,提供滤棒厂进行滤棒试验。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参加竞争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4.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谈判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谈判;
6.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谈判;
8.采购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8:00时~2026年11月3日17:00时(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300.00元人民币/包件),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3:00时(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日期后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3:00时(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