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告;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2026公告;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GHAZ【2026】1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26479.06元,招标人为安宁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26479.0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移交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5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详见采购文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安宝市具域医共休建设项日-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6】113
项目名称:安宁市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中药饮片智能调剂系统场地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26479.06元
采购需求:中西药房、中药破碎机房搭建及新增雨蓬(含装饰装修)、强弱电工程等,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移交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
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5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现场报名
3.1.1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1.2地点:云南安宁市;
3.1.3报名携带资料:
3.1.3.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1.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注:可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昆明人社通(APP)》等渠道下载打印,参保证明须有能识别真假的二维码)(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3.1.3.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邮箱报名
3.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将下列证件扫描件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命名按照“【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报名”的格式执行。
3.2.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购买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3.2.1.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报名成功以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为准:
3.2.2.1代理机构查验报名资料合格;
3.2.2.2投标人按规定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且到账;
3.2.2.3投标人收到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的报名确认回复。
注:(1)邮箱报名需在截止日期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2)请投标人在发送报名资料及缴纳费用后,及时与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相关情况;因未及时电话确认导致报名失败、资料丢失或费用未到账等问题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邮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开标环节仍需投标人线下参与。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投标材料,到达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线下参与开标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份,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