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明泽、姜兴军、于洪冰劳务费用仲裁案件法律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卢明泽、姜兴军、于洪冰劳务费用仲裁案件法律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卢明泽、姜兴军、于洪冰劳务费用仲裁案件法律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FWO02026JJ006043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5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选聘合格律师事务所,为本单位卢明泽、姜兴军、于洪冰三人劳务费用仲裁案件(共三起,由七台河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提供全过程法律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含: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收集整理、法律风险分析、仲裁及后续诉讼策略制定;起草仲裁申诸书、答辩书、证据清单、代理意见等全部法律文书:代理仲裁立案、开庭审理、调解,以及仲裁裁决后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程序,直至全部委托事项办结。(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地点:大庆市
1.8服务期:覆盖三起仲裁案件的仲裁阶段及裁决后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执行阶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委托事务办结(收到仲裁裁决书或生效裁判文书、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情形)为止。
1.9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本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待案件约定服务程序全部办结后,乙方(律所)按约定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一次性支付;或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节点分期公对公支付,所有款项均转账至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不向个人账户支付任何费用。
1.11其他:发票要求:出具该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须为6%)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i/zxgk.court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 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5.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6.律所律师执业总人数应大于20人(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截图)。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00分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00分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2竞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5时00分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