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现就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现就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招标编号:A39H999S26105000/01)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控制单价: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首期协议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结果及该服务市场价格未出现下行趋势等情况,在财务预算审批范围内,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签订后续年度协议。
账户分类备注:本项目采购有效期内,招标人不对委托催收业务数量及金额做出任何承诺,具体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委托手续费费率单价最高限价服务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以招标人下达订单为准。采购内容(委托发生时,账户逾期天数)(不含增值税)M2~M3(逾期31~90天)3.80%逾期30天以上的信M4~M6(逾期91~180天)7.00%用卡账户催收M6+~一年(逾期181~365天)10.70%逾期超过365天15.50%
3、中标人数量:3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禁止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7、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