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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中医院无创呼吸机、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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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中医院无创呼吸机、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6-CS-0917

项目名称:项城市中医院无创呼吸机、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225000.00 元,最高限价 225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项城市中医院无创呼吸机、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25000.00   22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项城市中医院无创呼吸机、红外线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相关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5.2 交货及安装期:30 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4 质保期:1 年;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产品须符合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

      (3) 投标人为生产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4:3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方式发送或现场领取;

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

   (1) 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注:1. 请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按顺序整理好并以 PDF 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供应商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及文件领取登记表,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周口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