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抚顺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抚顺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抚顺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二次)
2.招标编号:ZHZBGS2026-09108
3.项目概述为规范劳务派遣服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抚顺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申请书及技术(服务)规范书,现拟对外诚招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以满定公司业务发展对人员的需求。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1包,预阜(19.72下元,费用由抚顺市分公司承担。
包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预算费用拦标价格(人)(月)(元/月)(万元)市区主业145244013.921县区主业6124355.13市区速递724400.67合计19.72
注:投标人需对每个区主业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拦标价格,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辽宁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8.投标人需在抚顺地区注册且提供缴纳抚顺养老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承诺项目切换前要保证满足派遣需要的人员数量不少于200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近一个月不少于1000人员工本地缴纳医疗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公司名头一致);
10.投标人须提供三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独立承担过的200人以上派遣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业务内容、体现派遣人数页面,结算发票);
1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独立承担过的一个为邮政系统提供派遣服务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业务内容、体现派遣人数页面,结算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