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2029年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全套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2029年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全套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大理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2029年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全套维保服务项且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2029年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全套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Q53LX0326001787。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为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全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一年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暂停服务并限期(5个工作日内)整改,限期整改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按照行业规定标准和满足合同目的的标准确定。
(7)预算金额:160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预算总金额:480000.00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
(2)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②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在维保服务期限内需要使用的备件或专用工具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提供相关承诺函。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相关承诺及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l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5)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且至2026年10月21且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递交地点:云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4)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