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CP-2026-F-6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6.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本项目覆盖鞍山道129号主院区、新华路12号心理健康体验中心两个院区,保障两个院区治安秩序、门岗值守、安全巡逻等安保工作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2027年度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026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详见附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xx 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