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电力招标

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29
3 次浏览

(2026年度关于招标)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5-1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房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提供2026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筑专业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6-5-137 标书款”。 (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邮件主题为:FZK2026-5-137 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例如:FZK2026-5-137 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时00分

七、其他

受天津市南开区房产服务中心委托,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实施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 

(二)项目编号:FZK2026-5-137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直管公产房屋解危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作为计费参考依据,由服务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市场行情自主进行费率报价。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作为计费参考依据,由服务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市场行情自主进行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文件计费参考依据。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提供2026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筑专业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的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6-5-137 标书款”。 (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邮件主题为:FZK2026-5-137 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例如:FZK2026-5-137 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四)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二)提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