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6-ZB134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基本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6)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该行业法人的授权)。投标人具有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2025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00%(含)。
3.5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5年成立至2026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6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10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2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3.13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4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CZB-2026-ZB13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2027年度保险公司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为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保险提供相关服务(包括:1.房屋、工业配套用房、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2.商品车、客车、运输车、挂车等;3.工程机械等;4.管道;5.知识产权等动产;6.林权等不动产;7.活体;8.农机、农具、农用生产设备等;9.农房等;10.农作物、种子等)。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采购预算:两年约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6)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该行业法人的授权)。投标人具有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2025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00%(含)。
3.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5年成立至2026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6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12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3.13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4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