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共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D-26111001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共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自助餐形式(含风味菜肴、特色小吃等),全年为房屋产权方及下属单位职工和房屋租赁人员提供早、中、晚、加班餐、会议工作餐、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加餐的餐食供应、送餐(办公区内)和外带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共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共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20元。可现场购买或按下述地址及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服务地点: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自合同实际履行日起12个月。合同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两次,一次一考核一签,每次服务期限12个月。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