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JHCG2026-09-1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820万,招标人为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车辆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1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下述任意一种形式的证明材料:①2025年度审计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公司开户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开户之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在上述要求的时限内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使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近1年内(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如未达到应缴税标准,须提供加盖税务局章(或电子章)的无欠税证明;
2)提供投标人近1年内(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①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扫描不出按未携带处理),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1时00分
七、其他
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JJHCG2026-09-1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已由霍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准且已在霍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采购车辆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霍城县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下述任意一种形式的证明材料:①2025年度审计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公司开户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开户之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在上述要求的时限内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使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近1年内(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如未达到应缴税标准,须提供加盖税务局章(或电子章)的无欠税证明;
2)提供投标人近1年内(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①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8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采购内容:采购车辆1批。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从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8日19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2.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扫描不出按未携带处理),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2.3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