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招标公告
天津市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0932026000186-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预算金额:500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展投资项目损失赔偿诉讼仲裁及相关律师代理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不得缺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自行承
担后果: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
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