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
且(中国人寿财险项目编号:CGXMBH-GD-2026-4,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92-26
20Z3084090/01)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
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不低于40家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2027
年至2028年外聘律师服务。招标内容为:对招标人承保(或异地承保委托投标
人处理)的全险种诉讼(仲裁)案件、追偿案件、非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
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处理、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案
件、追偿案件或非诉项目以具体需求和委托意向为准。招标人对于合作期间的诉
讼(仲裁)案件、追偿案件或非诉项目数量、来源均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小启
续将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下!
情况为和
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项目性质:服务。加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交货期限: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如签订合
同时间在2027年1月1日后,则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为准。
2.6服务/实施地点:全国范围内,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
管部门合法登记,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日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以招标
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
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
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
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因不诚信行为,被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商业平台通报、处罚或记入诚信档案的(投标
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在与招标人(含母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合作过程中,
未因涉及欺诈、伪造单据、骗取款项等案件或纠纷,被招标人禁止派工且至投标
截止日未恢复派工、罚款、终止合作或列入黑名单的(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
公章)。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
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5)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
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30分00秒(即投标
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当面递交,或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
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