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EPC)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蕲春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EPC)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招标编号:湖北众亿(2026)020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蕲春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EPC)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91万元,招标人为蕲春县蕲洋新能源投资开发有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本项目蕲春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及内部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充电车站
改造及供配电、视频监控等配套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9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蕲春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EPC)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蕲春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EPC)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
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表格: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表格等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1.3 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
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
师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证书、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等相关证明材料);
3.1.6 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8时00分到 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2、其他
2.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