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H-530300-2026-0287-0101)
和招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曲靖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执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曲靖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
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招标建
由
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曲靖市中医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提供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日常运营活动中所有
法律咨询服务及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对外合作、采购服务、人事
管理、行政合规等全部场景下的合同、协议、章程及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风险性全面审查与修改完善。
2.2针对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治理、对外经营、项目发展、合
作往来、制度建设等全部经营管理事项,随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合规研判、风险评估,出
具正式法律建议、专项法律意见、决策论证意见,为单位重大决策、日常管理、对外往来提
供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与合规支撑。
2.3代处理医院日常运营中发生的投诉、医疗纠纷,医患纠纷案件。
2.4全程参与处理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合作中尚未形成
诉讼、仲裁的各类民事争议、行政争议及重大疑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沟通对接等非诉
方式化解矛盾、固定证据、管控风险、减少损失,避免纠纷升级、舆情扩散及行政处罚风险。
2.5接受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全权代理参与各类司法、仲裁、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及行政救济案件,依法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覆盖全类型争议案件代理服务。
2.6开展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员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教育宣传与专项法律培
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常态化普法风控机制。
2.7根据医院及曲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维权、合规告知、风险警示、争议处置需要,受
委托依法出具、签发律师函、催告函、声明函等正式法律文书 提供不限次数电话法律咨询
服务,针对日常经营、管理、纠纷、合规问题随时答疑、即时指导、快速处置。
2.8处理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及验收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服务。
2.9除上述列明事项外,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支持、合规指导、纠纷处置、案件代理的各类法
律服务事项,实现法务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3)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100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
合同).
(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
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7)资金情况:已落实。
(8)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所授权文件及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承诺函。
(9)供应商及拟派驻本项目服务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
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
间),持企业执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