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标识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标识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ZTMZ-2026-06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标识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成交供应商需为石景山医院提供标识制作及广告制作类宣传物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标识制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标识制作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3.3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北京市
售价:600 元人民币/包 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公对公汇款。
现场获取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现场携带的资料均需 A4 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线上获取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或完整的截图
(4)单位发票信息
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邮箱,并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注:邮件标题须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命名,邮件正文需留下报名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因未发送邮件、内容缺失、扫描件不清楚无法辨认造成未能查询到报名单位,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说明:报名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请用公司账户“公对公”形式汇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