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岩市第二医院肝胆三维影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龙岩市第二医院肝胆三维影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WZB-LY-2026-25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龙岩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岩市第二医院肝胆三维影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52000 元,招标人为龙岩市第二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龙岩市第二医院肝胆三维影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岩市第二医院肝胆三维影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磋商保证金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 报名方式: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磋商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2. 报名地点:龙岩市。3.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 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龙岩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龙岩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