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
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ZDZB-JY-202614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济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中蔬种业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新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老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1.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完成本项目发改部门告知性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需做出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DZB-JY-2026144
2、项目名称: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济源智慧农业产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智慧农场光伏项目1000000.00 1000000.00是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光伏板采购及安装
5.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新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老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1.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完成本项目发改部门告知性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需做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本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3.文件售价:0元。
四、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