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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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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HZB20260392)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6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州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云基础平台服务(1项)2.云安全服务(1项)3.云密码服务(1项)4.等保测评服务(1项)5.密码应用测评服务(1项)6.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服务(1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1月02日17时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对“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及安全密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HHZB20260392

2.3服务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元/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

1 云基础平台服务 1项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20000.00 红河州蒙自市3年

2 云安全服务 1项

3 云密码服务 1项

4 等保测评服务 1项

5 密码应用测评服务 1项

6 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维护服务1项

三年总计(元)1260000.00

2.5服务要求: 负责红河州智慧民政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并提供信息系统配套的云计算、云安全、云密码、等保三级测评、密码三级测评等技术支撑服务,能全面保障智慧民政信息系统满足网络安全和密码技术合规应用要求,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6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磋商响应文件售价: 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