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云南省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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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价计费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行政管理信息查询中①行政许可②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报名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潜在投标人在咨询本项目情况或报名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含联系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至现场核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价计费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中心片区智能水表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行政管理信息查询中①行政许可②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报名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潜在投标人在咨询本项目情况或报名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含联系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至现场核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