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2029年度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磋商公
最新资讯: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2029年度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2029年度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9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DCT-ZB2026-032。
1.2项目名称: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2029年度入围招标代理单位;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概况: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2029年度入围招标代理单位采购,因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中1家单位合同即将到期,本次磋商拟招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加入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机构库。服务期限预计为2026年11月28日至2029年11月27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及考核情况为准),合同签订形式为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度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度是否更换或续签。
1.5磋商范围: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代理项目按采购人管理规定以随机抽取代理机构的形式进行委托,框架服务期限内,为采购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具体项目由采购人下发任务委托书或由采购人下属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合同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地点、投资额、委托范围、服务期限以任务委托书或专项合同为准。
采购人保留调整委托招标代理服务内容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
框架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服务期限预计为2026年11月28日至2029年11月27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及考核情况为准)。委托人可根据当年度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度是否更换或续签。
具体项目服务期限:在框架服务合同期限内,自任务委托书下发或专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全部结束并完成档案移交之日止,具体时间以任务委托书或专项合同为准。
1.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州(市)、县(区)招标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满足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1.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无需提供财务附注)(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初年提供,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将影响其有效性的判定。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反映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进一步的财务资料,以核实供应商的财务状况。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2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在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具有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组成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在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从业人员,须具备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且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合同履约期间每周需按采购人要求委派专业代理人员1人在采购人指定办公场所办公并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时间为每周1日(上午9点-下午17点),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企业信誉:供应商应具备良好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注:由供应商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成交后,经招标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③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潜在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③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到云南省昆明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9日13:30分至14: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4: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