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JSHC-JC-2026008)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编号: JSHC-JC-202600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沿线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预算价(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且项目正式实施之日30日内全部设计安装实施完毕。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1)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代替,还须由法人(总公司)出具授权其作为唯一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章)。
(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0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扬州市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0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扬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