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医美中心相关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医美中心相关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JCSS-2026DL-060)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医美中心相关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54501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门诊楼三层北侧房间改造、三层部分房间医疗带移位、一层住院处改造、一层南侧办公室内增加小金库、一层中药房内增加房间、一层西药房墙体拆除、三层南侧妇产科诊室改造、三层东病房北侧增加信息录入及孕妇学校改造,包括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医美中心相关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医美中心相关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