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采购公告
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HYJGK2026-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招标单位为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YJGK2026-025
2、项目名称: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资产盘活融资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9亿元(含)
5、债券期限:不超过9年(含)
6、销售费率:销售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发行规模的2%/年。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方式
8、服务标准:对本项目全流程融资牵头、计划管理、主承销及整体中介统筹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9、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投标人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资格,可合法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任一一方须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资格,可合法开展资产证券业务,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资产管理、私募资管业务。
(3)具有熟悉资产支持证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信誉要求:有良好执业记录与市场声誉,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失信、业务被暂停记录(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意向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报名后付费领取招标文件。
3、售价(元):500/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博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