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92470.81元,招标人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6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6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贵和家园周边硬化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3.项目预算:1592470.81元
4.最高限价:1592470.81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6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6年05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售价:500元/套
#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