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信息发布】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丰集团境外债券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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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123GFJTFWSJ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丰集团境外债券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国丰集团境外债券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含上市代理服务);
(002)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含信托人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含上市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香港或境外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并持有符合注册地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或从事境外法律服务所需的其他专业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未因执业行为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撤销(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被限制从业,亦不存在上述处罚尚在执行期内的情形拟派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均持有有效执业证书,且截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暂停或限制执业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多法域执业能力及执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含信托人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香港或境外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并持有符合注册地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或从事境外法律服务所需的其他专业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未因执业行为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撤销(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被限制从业,亦不存在上述处罚尚在执行期内的情形拟派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均持有有效执业证书,且截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暂停或限制执业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多法域执业能力及执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丰集团境外债券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国丰集团境外债券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含上市代理服务);
(002)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含信托人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含上市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香港或境外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并持有符合注册地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或从事境外法律服务所需的其他专业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未因执业行为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撤销(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被限制从业,亦不存在上述处罚尚在执行期内的情形拟派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均持有有效执业证书,且截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暂停或限制执业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多法域执业能力及执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含信托人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香港或境外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并持有符合注册地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或从事境外法律服务所需的其他专业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未因执业行为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撤销(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被限制从业,亦不存在上述处罚尚在执行期内的情形拟派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均持有有效执业证书,且截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暂停或限制执业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多法域执业能力及执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