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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6年度通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低空飞行空间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标段二:子课题“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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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6年度通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低空飞行空间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标段二:子课题“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

省份:湖南

时间:2026-10-27

内容:

(招标编号:0623-2685N11104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低空飞行空间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标段二:子课题“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湖南省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聚焦低空飞行面临的高动态航图构建难、高可靠定位导航难、高密度飞行管控难等痛点,以实景三维中国、国家定位基准等基础设施为基座,集成空天地协同探测、精准可信导航等成果,并依托首个低空空域改革示范省(湖南),突破低空飞行空间信息系统关键技术,构建权威统一的低空三维航图,发展低空三维导航,推动航路网智能管控,以高可用空间信息支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段二:子课题“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低空空域改革示范省应用验证”课题的“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任务,主要负责城市巡检场景落地。

2.2 交货期:30天,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采购3套大型换电无人机场(长续航),2套轻型充电无人机场,具体详见本项目发包人要求。

2.5 项目预算:2700000.00元。

2.6 标段划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低空飞行空间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标段一:子课题“低空空域高密度飞行安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标段二:子课题“城市巡检场景应用验证”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且允许两个标段同时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技术力量。

3.2 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同类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应体现相关内容】。

3.3 信用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2)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时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招采专用邮箱,邮件需标题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重要说明:1. 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由此引起的信息延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接受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将按要求封装好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延期送达、损坏等情况而造成投标文件未递交、逾期递交、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81590765

邮 箱:lil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