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平顶山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平顶山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内容:
招标编号:DCZBHT-2026-3058
受平顶山市财政局委托,就平顶山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共一个包。本次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选择1家银行,委托承办业务包括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开设、管理,基金的收入、划拨、增值等业务。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服务银行。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平顶山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第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一级财政部门在同一家银行最多只能开设1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因此,已开设平顶山市本级社保基金账户的银行不再参与本次招标。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