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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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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广东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54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货物标的价6354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或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8、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9、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灰名单库;

10、投标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书或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七、其他

受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DRCK265360

2. 项目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

3. 招标内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UPS主机)财产处置项目(设备/货物的采购原价¥635400.00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

4.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4.5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或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4.8 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4.9 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灰名单库;

4.10 投标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书或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5. 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举行投标答疑会或踏勘现场活动。

6. 获取招标文件

6.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6.3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选择此方式时请先联系工作人员。

6.4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8.1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00

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30

8.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东莞市。

8.4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30。

8.5 相关事宜:各投标人只需按时按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无需参与项目开标会议。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