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广东
内容:
受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MF20260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97122.27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897122.2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1-1 | 其他服务 | 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方式:供应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领购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邮箱获取: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领购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惠州市,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