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服务招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7
1 次浏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3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2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中标人数量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1家 不少于3家

四、资格标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境内企业,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4.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8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承担本项目保安服务工作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四、资格标准”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如另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由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满足即可。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规定的,该联合体及其相关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④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作分工,并由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事宜,其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⑤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或违法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确需分包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⑥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本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_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