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LNXYZB-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36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其中之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16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发到邮箱。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将无权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获取:(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获取:(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复印后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需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发送上述邮箱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