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江苏省昆山市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热管理技术产业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江苏省昆山市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热管理技术产业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1.招标条件
受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热管理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新一代人工智能先进热管理技术产业化项目
2.2建设地点:昆山市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程规模:S1-1地块数创工程及研发办公楼工程总占地5.87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8.43万平米,其中数创工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8万平米,研发办公楼及连廊总建筑面积约27500平米。其中数创工厂单体总计2层,一层层高11m,二层层高7m。研发办公楼总计4层,一层层高6.4m,二三四层每层层高为5m。最大单跨12米。
2.5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2.6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包含数创厂房及办公研发楼建筑、结构、建筑给水与排水、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及室外景观道路(含空压、冰机、稀有性气体等支撑性设备采购安装,不含数创工厂产线设备、局部无尘室车间,与室外小市政,变配电工程施工界面详见附件。
2.7工程类别:特大型
2.8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7.1.5至2028.6.27(具体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
3.1资格审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3)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4)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自有职工))。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有关部门限制在本次招称项目所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企业口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3年10月27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3.5.2自2024年10月26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3.5.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5.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3.5.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一节假日除外)。6.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11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7.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